郑蒲港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八大提升行动方案
2024-04-12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推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高整改质量,决定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依法、精准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按期保质完成;坚持自查与复查相结合,对已完成销号的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确保顺利通过2024年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年度任务,确保按期完成销号

以2024年应完成整改的长江(安徽)经济带环境警示片问题为重点,加快推进“1+1+N”存量问题整改,在保证整改质量的前提下,力争问题整改提速提效。

1.高质量完成长江(安徽)经济带环境警示片问题验收销号。两镇及各有关单位对2024年应完成销号的长江(安徽)经济带环境警示片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月度整改计划,实行月调度机制,整改调度情况在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中及时更新。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按期销号、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整改过程中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对正在整改的年度任务,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现场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尽快解决。(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动态完成“N”类自查问题整改。两镇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N”类自查问题整改,提高自查问题整改质量,坚持科学系统推进,坚决杜绝突击应付思想。对“N”类自查问题,各整改责任主体最迟于整改时限前10日向市级监管(验收)单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3.强化问题整改统筹调度。新区环委办要强化整改工作调度,对滞后、临期、存在逾期风险的问题及时采取动态预警、短信提醒、印发提示函、现场督办等方式督查督办。对整改进度严重滞后、整改效果明显不佳的要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予以警示。(新区环委办负责落实)

(二)聚焦环保督察,持续开展摸排整改

两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思想认识,对照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重点领域和马鞍山市4个重点方面,纵深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并作为“N”类问题于每月20日前报送郑蒲港新区环委办,新区环委办同步报送至市环委办纳入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调度推进。(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重点领域:

1.林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等方面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蒲港分局牵头负责)

2.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渔业水域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实,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方面问题。(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建筑工地内建筑垃圾堆放管理等方面问题(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餐饮油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内建筑垃圾堆放管理等方面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4.水利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江河湖泊及岸线管理保护,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水利工程扬尘,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问题。(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

5.环境污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6.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土地利用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等方面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蒲港分局牵头负责)

7.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公路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问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郑蒲港大队、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郑蒲港分中心、新区建设管理局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8.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加油站、成品油污染等方面问题(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以及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等方面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9.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方面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10.工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方面问题。(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社会事务局牵头负责)

12.其他领域。两镇及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其他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马鞍山市4个重点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马鞍山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努力对标对表打造长三角“白菜心”的意见》落实情况,包括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整改落实等情况。(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长江(郑蒲港新区段)水环境保护。重点排查整治长江干流(郑蒲港新区段)及主要支流岸线保护、“十年禁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沿线入河排口污水直排、雨污混排、水质波动恶化等方面问题。(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违法违规、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生物多样性等方面问题。(新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蒲港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区县交界处、工业企业聚集地等区域“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排污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聚焦整改成效,深入开展“回头看”

对已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起底盘点,梳理分类,采取自查与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回头看”。

1.建立健全“回头看”长效机制。新区环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回头看”长效机制,对年内新增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和历年已验收销号且易反弹的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进行定期梳理盘点,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原则上每半年开展并完成一次“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底、12月底报送郑蒲港新区环委环委办。(新区环委办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各监管单位要结合日常检查、督导、验收、考核等,对部门监管的问题开展随机复查,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发现的未落实整改措施、未达整改标准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交办,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补缺补差,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同时报新区环委办。复查情况于6月底、12月底报送新区环委办。(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3.强化问题督导督查督办。新区环委办对已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问题常态化开展暗访暗查,对整改不彻底、成效不稳固的问题,将持续跟踪问效、强化督办;对发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出现严重反弹的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提请新区环委会负责同志约谈整改责任主体及监管单位负责同志,相关问题纳入新区领导明查暗访计划。(新区环委办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环委办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提升行动。两镇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相应工作班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压紧压实责任。两镇要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对重点问题要亲自过问,加强工作调度,推动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现场指导督导,帮助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举一反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注重从根本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共性问题,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四)严格奖惩机制。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马鞍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机制》《马鞍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要求,以现场督查督办、印发提示函、督办单、工作通报等形式每月进行调度,对主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效明显的形成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排查整改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效果明显不佳的进行警示曝光,对出现严重后果的实行“挂牌督办”,并提请新区环委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

郑蒲港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聚焦年度任务,确保按期完成销号

   

高质量完成长江(安徽)经济带环境警示片问题验收销号

   

两镇及各部门对2024年应完成销号的长江(安徽)经济带环境警示片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月度整改计划,实行月调度机制,整改调度情况在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中及时更新。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按期销号、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整改过程中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对正在整改的年度任务,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尽快解决。

   

全年

   

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

   

动态完成“N”类自查问题整改

   

两镇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N”类自查问题整改,提高自查问题整改质量,坚持科学系统推进,坚决杜绝突击应付思想。对“N”类自查问题,各整改责任主体最迟于整改时限前10日向市级监管(验收)单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全年

   

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3

   

强化问题整改统筹调度

   

新区环委办要强化整改工作调度,对滞后、临期、存在逾期风险的问题及时采取动态预警、短信提醒、印发提示函、现场督办等方式督查督办。对整改进度严重滞后、整改效果明显不佳的要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予以警示。

   

全年

   

新区环委办负责落实

   

4

   

聚焦环保督察,持续开展摸排整改

   

纵深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两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思想认识,对照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重点领域和马鞍山市4个重点方面,纵深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并作为“N”类问题于每月20日前报送新区环委办,新区环委办同步报送至市环委办纳入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调度推进。

   

每月

   

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5

   

聚焦整改成效,深入开展“回头看”

   

建立健全“回头看”长效机制

   

新区环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回头看”长效机制,对年内新增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和历年已验收销号且易反弹的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进行定期梳理盘点,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原则上每半年开展并完成一次“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底、12月底报送新区环委环委办。

   

6月底前

12月底前

   

新区环委办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6

   

发挥部门监管作用

   

各监管单位要结合日常检查、督导、验收、考核等,对部门监管的问题开展随机复查,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发现的未落实整改措施、未达整改标准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交办,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补缺补差,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同时报新区环委办。复查情况于6月底、12月底报送新区环委办。

   

6月底前

12月底前

   

新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7

   

强化问题督导督查督办

   

新区环委办对已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问题常态化开展暗访暗查,对整改不彻底、成效不稳固的问题,将持续跟踪问效、强化督办;对发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出现严重反弹的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提请环委会负责同志约谈整改责任主体及监管单位负责同志,相关问题纳入新区领导明查暗访计划。

   

全年

   

新区环委办负责落实

   

郑蒲港新区水环境质量进位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碧水保卫战成效,全面提升新区水污染防治能力水平,决定开展水环境质量进位提升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区1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保持100%。水质指数全市排名争先进位,牛屯河稳定保持III类水质。新区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完成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全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地表水断面水质提升

1.构建断面水质精准管控机制。建立省控断面水质常态化管控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站点周边影响水质小散问题。摸清断面上游十公里及支流三公里涵闸、泵站运行现状、前池水质,针对超过断面水质类别的涵闸、泵站深入溯源排查,谋划治污项目,建立项目清单。(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新审批入河排污口全流程管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以及巡查工作,并及时对接市局跟进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销号工作。(新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二)巩固建成区水环境治理成效

1.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定期对新区起步区范围各条水体进行排查,对出现黑臭现象的水体进行取样检测和溯源调查,查明致污原因;根据致污原因科学制定系统化治理方案,并按照治理方案采取治理措施。(新区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

2.加快污水管网查缺补漏。对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考评细则的通知》考核要求,积极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新区起步区及乡镇驻地污水管网检测及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新区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夯实农村净水行动成效

1.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加大巡查考核力度,动态排查设施运行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注重源头治理,科学合理制定“一水一策”整治方案,以控源截污为根本,因地制宜标本兼治,完成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对往年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及时研判分析水质变化,防止返黑返臭。(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深入谋划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面摸清各断面存在问题,全力申请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分步组织实施,有效促进项目落地,夯实新区水污染防治基础。(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加快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姥下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标本兼治提升姥下河水环境质量。(天门控股牵头负责)

(五)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1.持续开展水源地“回头看”专项行动。进一步梳理水源地保护区存在问题,实现排查全覆盖,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4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以及前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立行立改,确保排查发现问题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加强对接,动态更新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信息公开。确保及时向公众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水污染控制的统筹协调,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强化统筹、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应急管理局主动对接,强化指导,优化项目申报机制。

(三)严格监督考核。压实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按月提醒、督查攻坚战落实、推进情况,定期调度通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污。强化宣传引导,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4年水环境质量进位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水环境质量进位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

类型

   

具体任务

   

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地表水断面水质提升

   

构建断面水质精准管控机制。建立省控断面水质常态化管控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站点周边影响水质小散问题。摸清断面上游十公里及支流三公里涵闸、泵站运行现状、前池水质,针对超过断面水质类别的涵闸、泵站深入溯源排查,谋划治污项目,建立项目清单。

   

4月底前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应急管理局

   

2

   

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新审批入河排污口全流程管控。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两镇人民政府

   

3

   

巩固新区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加强巡查监测。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两镇人民政府

   

4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定期对新区起步区范围各条水体进行排查,对出现黑臭现象的水体进行取样检测和溯源调查,查明致污原因;根据致污原因科学制定系统化治理方案,并按照治理方案采取治理措施。

   

长期坚持

   

新区建设管理局

   

/

   

5

   

积极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新区起步区及乡镇驻地污水管网检测及改造。

   

10月底前

   

新区建设管理局

   

两镇人民政府

   

6

   

农村净水行动

   

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

   

10月底前

   

新区应急管理局

   

白桥镇人民政府

   

7

   

完成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10月底前

   

新区应急管理局

   

两镇人民政府

   

8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全面摸清各断面存在问题,全力申请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分步组织实施,有效促进项目落地,夯实新区水污染防治基础。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两镇人民政府

   

9

   

全力推进姥下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标本兼治提升姥下河水环境质量。

   

10月底前

   

天门控股

   

姥桥镇人民政府

   

10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专项行动。

   

6月底前

   

新区应急管理局

   

两镇人民政府

   

11

   

加强对接,动态更新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信息公开。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两镇人民政府

   

郑蒲港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提升行动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稳步提升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强化PM2.5与O3协同治理,决定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提升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新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完成市局考核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2%(预计下达目标),O3浓度切实得到有效控制,大气环境综合指数较2023年排名改善;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市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力保“零火点”。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管控,实施大气环境站点“一站一策”

建立大气管控团队常态化开展站点异常数据问题排查、分析、管控等工作。以站点为中心,分别建立500m、1km、3km半径范围的各类污染源台账,结合风向、气象形势分析,制定“一站一策”管控方案,并针对生物质燃烧、散煤燃烧、餐饮油烟、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重型柴油车辆尾气等局部小散问题,针对性地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整改措施,实现大气站点管控精细化、精准化。加强视频高空瞭望等技术手段,提高大气管控效能,开展站点异常冒泡专项拔点攻坚工作,消除局部污染源影响。(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细管理,提升扬尘面源防治水平

1.建筑工地扬尘。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八个百分百”治理工作,强化封闭围挡、喷淋、物料覆盖、道路硬化、湿法作业、车辆清洗等管控措施落实。重点加强大气站点周边建筑工地巡查监管力度,强化施工扬尘、带泥上路问题执法查处力度,落实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加强工程车辆、非道移动机械管理力度,避免上风向集中作业,强化重点工地工程机械尾气现场监测工作。(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道路扬尘。按照《郑蒲港新区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结合2023年以来涉及道路扬尘方面信访投诉件,全面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根据问题台账,制定完善道路扬尘重点源头清单、道路扬尘问题清单。3月至6月,根据“两项清单”,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从严推进整改,严格验收销号。7月,全面汇总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道路扬尘问题的有效管控。(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最干净城市”行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马鞍山市打造高颜值“白菜心”争创“最干净城市”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最干净城市”整治提升工作,实施“一路一策”,全面推进,确保达到“八净八无见本色”的标准。Ⅰ、Ⅱ、Ⅲ级道路尘土计量严格达标,常态化实施道路水洗、人行道净化,结合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结果,强化高值路段保洁频次和力度。强化大气站点周边重点区域保洁,道路湿扫、洒水、冲洗作业冬季每日不少于4次,夏季不少于10次,春秋季不少于6次;非机动车道(含人行道)每日洗刷不少于2次;交通护栏清洗,主城区严禁国三以下柴油车开展保洁作业,大气站点500米范围内区域使用车辆开展保洁。(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学防治,实施大气污染源深度治理

1.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按照《郑蒲港新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梳理摸排,按照“应替尽替、能替则替”原则,加强调度指导,建立源头替代企业清单,12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推进一批企业完成源头替代工作,建立含VOCs物料生产端和使用端清洁原辅材料替代正面清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道路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对涂料、油墨、清洗剂和胶粘剂等涉VOCs产品及原辅料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开展抽检,对检出的含量超标事件进行溯源并依法处罚曝光。(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淘汰或升级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低效治理设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实施问题清单和销号管理。对问题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依法依规采取拆除取缔、清洁能源替代及升级改造等方式,整治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对大气污染治理基础较好、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补齐短板、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鼓励申报重污染天气绩效升级,进一步提升优化A级、B级、引领性企业比例。(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老旧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研究扩大补贴范围,大力推进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强化准入、监测、联合监管力度,12月31日前,大力推进对登记在册并持有道路运输证、强制报废期限在2024年、2025年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加快推进物流园区、港口、工业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科学防控,分类分级实施大气管控

4-10月,开展夏季臭氧攻坚,制定夏季臭氧防治工作任务清单,优化完善臭氧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以5-9月为重点时段,分区分类分时指导精准采取减排措施。持续加大重点指导区域湿法保洁、雾炮作业力度,强化臭氧管控。10月-次年3月,开展颗粒物攻坚,制定秋冬季防控任务清单,清单化作业,分类推进。修订印发《郑蒲港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程序、标准和措施。更新完善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预测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未来7-10天区域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响应并传达到相关部门、企业,做到及时响应、切实减排。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结合重污染成因分析,系统总结监测预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等各环节执行情况和成效,梳理薄弱环节。(责任单位: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多措并举,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

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规范化、标准化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着重加强秸秆产业化利用,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落实新区、镇、村三级包保责任制,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午季、秋季等重点时段禁烧管控,落实驻点及应急值守,完善应急装备配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禁烧工作考核。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对包保区域秸秆禁烧宣传发动、网格化管理、巡查监管等落实情况开展包保督查,履行包保责任,发现重大风险隐患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载体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责任单位:新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和提醒,对整改进度缓慢落后、整改问题反复的点位进行通报。各部门要落实“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要求,强化本行业、本领域治气工作落实。各结合工作实际,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技术支持。持续推进PM2.5和O3协同研究,利用积尘负荷、颗粒物、O3、VOCs等监测手段深挖污染源。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推进各类大气监测站点、气象数据、视频监控等数据共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开展NOx和VOCs污染治理工作,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开展企业问题摸排,指导各载体深挖VOCs减排治理空间。

(三)加大执法力度。新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针对大气问题点位整改不实、存在反复等问题的,应加强执法,严肃问题查处。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责任主体单位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切实起到震慑作用,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附件:郑蒲港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郑蒲港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精准管控,实施大气环境站点“一站一策”

   

建立大气管控团队常态化开展站点异常数据问题排查、分析、管控等工作。以站点为中心,分别建立500m、1km、3km半径范围的各类污染源台账,结合风向、气象形势分析,制定“一站一策”管控方案,并针对生物质燃烧、散煤燃烧、餐饮油烟、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重型柴油车辆尾气等局部小散问题,针对性地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整改措施,实现大气站点管控精细化、精准化。加强近地面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测、视频高空瞭望等技术手段,提高大气管控效能,开展站点异常冒泡专项拔点攻坚工作,消除局部污染源影响。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管理局

   

2

   

精细管理,提升扬尘面源防治水平

   

建筑工地

扬尘

   

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八个百分百”治理工作,强化封闭围挡、喷淋、物料覆盖、道路硬化、湿法作业、车辆清洗等管控措施落实。重点加强大气站点周边建筑工地巡查监管力度,强化施工扬尘、带泥上路问题执法查处力度,落实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加强工程车辆、非道移动机械管理力度,避免上风向集中作业,强化重点工地工程机械尾气现场监测工作,推进大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规模以上重点项目实现“全电工地”。

   

长期坚持

   

两镇人民政府

、新区建设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3

   

精细管理,提升扬尘面源防治水平

   

道路扬尘

   

按照《郑蒲港新区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结合2023年以来涉及道路扬尘方面信访投诉件,全面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2月底前,根据问题台账,制定完善道路扬尘重点源头清单、道路扬尘问题清单。

   

2月底前

   

两镇人民政府

、新区建设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两项清单”,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从严推进整改,严格验收销号。

   

3-6月

   

全面汇总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道路扬尘问题的有效管控。

   

7月底前

   

4

   

“最干净城市”行动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马鞍山市打造高颜值“白菜心”争创“最干净城市”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最干净城市”整治提升工作,实施“一路一策”,全面推进,确保达到“八净八无见本色”的标准。Ⅰ、Ⅱ、Ⅲ级道路尘土计量严格达标,常态化实施道路水洗、人行道净化,结合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结果,强化高值路段保洁频次和力度。强化大气站点周边重点区域保洁,道路湿扫、洒水、冲洗作业冬季每日不少于4次,夏季不少于10次,春秋季不少于6次;非机动车道(含人行道)每日洗刷不少于2次;交通护栏清洗,主城区严禁国三以下柴油车开展保洁作业,大气站点500米范围内区域使用车辆开展保洁。

   

长期坚持

   

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5

   

科学防治,实施大气污染源深度治理

   

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按照《郑蒲港新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梳理摸排,按照“应替尽替、能替则替”原则,加强调度指导,建立源头替代企业清单,推进一批企业完成源头替代工作,建立含VOCs物料生产端和使用端清洁原辅材料替代正面清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道路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对涂料、油墨、清洗剂和胶粘剂等涉VOCs产品及原辅料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开展抽检,对检出的含量超标事件进行溯源并依法处罚曝光。

   

12月底前

   

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

   

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淘汰或升级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低效治理设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实施问题清单和销号管理。对问题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依法依规采取拆除取缔、清洁能源替代及升级改造等方式,整治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对大气污染治理基础较好、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补齐短板、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鼓励申报重污染天气绩效升级,进一步提升优化A级、B级、引领性企业比例。

   

长期坚持

   

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科学防治,实施大气污染源深度治理

   

推进老旧油车淘汰更新

   

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研究扩大补贴范围,大力推进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强化准入、监测、联合监管力度,大力推进登记在册并持有道路运输证、强制报废期限在2024年、2025年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加快推进物流园区、港口、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

   

长期坚持

   

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

   

科学防控,分类分级实施大气管控

   

开展夏季臭氧攻坚,制定夏季臭氧防治工作任务清单,优化完善臭氧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

   

4-10月

   

新区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5-9月为重点时段,分区分类分时指导精准采取减排措施。持续加大重点指导区域湿法保洁、雾炮作业力度,强化臭氧管控。

   

5-9月

   

开展颗粒物攻坚,制定秋冬季防控任务清单,清单化作业,分类推进。

   

10月-

次年3月

   

修订印发《郑蒲港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程序、标准和措施。

   

12月底前

   

更新完善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9月底前

   

8

   

科学防控,分类分级实施大气管控

   

加强预测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未来7-10天区域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响应并传达到相关部门、企业,做到及时响应、切实减排。

   

长期坚持

   

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结合重污染成因分析,系统总结监测预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等各环节执行情况和成效,梳理薄弱环节。

   

长期坚持

   

9

   

多措并举,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

   

1.坚持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规范化、标准化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着重加强秸秆产业化利用,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2.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

3.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实行新区、镇、村三级包保责任制,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强化午季、秋季等重点时段禁烧管控,落实驻点及应急值守,完善应急装备配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禁烧工作考核。

4.相关责任单位对包保区域秸秆禁烧宣传发动、网格化管理、巡查监管等落实情况开展包保督查,履行包保责任,发现重大风险隐患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载体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郑蒲港新区绿色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强郑蒲港新区(以下均含综合保税区,不再列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决定开展园区绿色提升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废气收集率、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加强固废、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进一步消除环境保护、环境应急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隐患,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助力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管控

开发规划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区域“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合理优化布局。规划布局、主导产业、建设规模、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及时重新或补充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新区管理机构应基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加强“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凡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禁止规划建设。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作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重要依据,推动项目环评审批及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落实规划环评成果。

(二)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完善排污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实施动态管理;畅通公众沟通渠道,定期发布新区环境状况公告,适时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应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设置厂区污水排口、雨水排口。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根据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配套安装治污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规范做好台账记录并保存。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完善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

逐步构建企业、园区和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联动体系,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环境风险预警预报。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完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培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产生恶臭污染物的行业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污染物。

(四)深入排查整治,形成闭环管理

全面精准排查,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制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销号问题”环境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地毯式”排查、“清单式”整改、“回溯式”销号着力推动环境问题从“被动改”向“主动抓”转变,以“精准式”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倒逼企业问题整改。

“地毯式”排查。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新区应急管理局为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全面排查各类环境要素和污染源,坚决做到问题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清单式”整改。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的要求,实行清单化管理、扁平式推进,分级分类推动问题整改清零。根据问题类型及整改难易程度,分类采取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即知即改、限时解决;对于限期整改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于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回溯式”销号。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的原则建立健全验收销号管理制度,开展“回头看”,按照“查进度、查责任、查成效”的要求,坚持新老问题同查,坚决防止问题虚假整改及死灰复燃。

“精准式”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紧盯固有风险点多、重大风险突出、管控能力不足、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行业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超标排污、无证排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区绿色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系统推进新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推动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工程治理。坚持工程治理与监管保护并重,统筹政策、统筹项目、统筹力量,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固废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节点化、清单化分段分项逐步推进,夯实设施基础,促进新区企业绿色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新区绿色提升行动的宣传报道,不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郑蒲港新区绿色提升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

郑蒲港新区绿色提升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类型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1

   

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园区“三线一单”管控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2

   

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完善排污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实施动态管理;畅通公众沟通渠道,定期发布园区环境状况公告,适时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6月底

   

新区应急管理局

   

3

   

严格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根据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配套安装治污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规范做好台账记录并保存。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4

   

逐步构建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鼓励构建企业、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联动体系,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力。产生恶臭污染物的行业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污染物。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5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园区管理机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完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长期坚持

   

新区应急管理局

   

6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及重点信访件办理“回头看”

   

对近年来的突出环境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舆情关注度高、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环境信访问题,建立重点问题清单,逐一现场核实销号,巩固整改成效。

   

2024年4月底前

   

新区应急管理局

   

7

   

园区涉废水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对园区涉水重点企业纳管情况、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废水达标排放情况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024年6月-7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

   

8

   

园区涉废气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对园区涉气重点企业,特别是涉VOCs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气处理效果、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废气达标排放情况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024年5月-10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

   

9

   

园区涉固废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对园区涉固废,特别是涉危废重点企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024年10月-11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

   

双城创建强基达标(提升)行动方案

(“无废城市”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新区,全面推进郑蒲港新区“无废城市”建设,促进新区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马鞍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马鞍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责任清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到2024年底,“无废城市”建设各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的总体目标,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分类推进。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指标,巩固建设成果,实现指标持续改善;对尚未达到建设要求的指标,系统推进,全面实施,年底前确保达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源头减量,降低新区固废产生强度

1.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工业生产、社会生活全过程,实施工业企业、社会生活、快递包装等节约化、循环化试点。(新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2.推动园区绿色升级。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继续推动新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新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效率

3.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加快配置城市标准化垃圾收集箱、垃圾处置点、垃圾收集车、机械化清扫车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垃圾亭房建设。推动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确保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蒲港分局、两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过程监管,提升固危废管理水平

4.推动“无废城市”数字化建设。建设新区统一的固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逐步整合各行业部门环境监测数据,构建规范共享的大数据分析调度体系。(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固废贮存处置风险管控。完成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填埋、堆存场所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推进问题整改。(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特色亮点,全面达到建设验收基础条件

6.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深入开展“无废细胞”建设,适当增加创建类别,推动品质“无废细胞”建设,创建20个“无废细胞”。(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完善“无废城市”组织协调机制、调度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与督察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价内容。

(二)加快推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固废处置、利用项目。建立“无废城市”技术支撑服务。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

(三)宣传发动。面向社会系统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培育社会各界树立“无废”理念。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让企业、群众充分感受到“无废城市”建设对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促进作用,提升全社会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附件:双城创建(“无废城市”建设)强基达标(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马鞍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一)实施源头减量,降低全市固废产生强度

   

1

   

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工业生产、社会生活全过程,实施工业企业、社会生活、快递包装等节约化、循环化试点。

   

2024年9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2

   

推动园区绿色升级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继续推动新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2024年9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效率

   

3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加快配置城市标准化垃圾收集箱、垃圾处置点、垃圾收集车、机械化清扫车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垃圾亭房建设。推动郑蒲港新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成投产。确保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覆盖率达100%。

   

2024年6月

   

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蒲港分局、两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过程监管,提升固危废管理水平

   

4

   

推动“无废城市”数字化建设

   

建设新区统一的固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逐步整合各行业部门环境监测数据,构建规范共享的大数据分析调度体系。

   

2024年3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固废贮存处置风险管控

   

完成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填埋、堆存场所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推进问题整改。

   

2024年3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管理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特色亮点,全面达到建设验收基础条件

   

6

   

推进“无废细胞”建设

   

深入开展“无废细胞”建设,适当增加创建类别,推动品质“无废细胞”建设,创建20个“无废细胞”。

   

2024年9月

   

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7

   

完善机制

   

建立工作专班,完善“无废城市”组织协调机制、调度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与督察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价内容。

   

2024年9月

   

新区办公室、应急管理局牵头

   

9

   

加快推进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固废处置、利用项目,建立“无废城市”技术支撑服务,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

   

2024年9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宣传发动

   

面向社会系统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培育社会各界树立“无废”理念。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让企业、群众充分感受到“无废城市”建设对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促进作用,提升全社会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024年9月

   

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办公室、社会事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郑蒲港新区环境执法监管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提高新区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以精准执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服务水平提升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督导帮扶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积极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铁腕治污

1.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对环境严重违法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并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开展专项执法。聚焦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VOCs和粉尘无组织排放,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全流程等专项执法。严格落实大气监督帮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两打”专项行动,紧盯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按市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108个支流入河排污口核销、整治及验收工作。(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建设管理局、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安局南片联合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案件审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完善法制审核流程,确保卷宗制作规范、主体程序适用法律、事实调查准确,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新区法制办牵头负责)

(二)严格规范执法

规范现场执法程序。严格贯彻“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行为,做好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记录。(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优化执法方式

1.全面落实正面清单制度。以柔性执法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正面清单制度,规范正面清单企业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加强非现场监管。充分运用移动执法、无人机、自动监控等手段进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相关工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提升服务效能

1.推行轻微免罚制度。结合新区实际,深入推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规范免罚案件办理。以事后改进提升为抓手,充分应用轻微免罚、从轻处罚、延期缴纳等措施,给企业“缓冲”机会,最大限度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空间,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区法制办、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2.建立政企协商沟通机制。畅通“线上+线下”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利用市长热线等涉企直通热线电话,受理企业的咨询、投诉、建议;线下建立政企常态化交流机制,优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体检式”帮扶,送法入企,落实普法宣传,帮助企业查找和解决问题,通过“执法+帮扶”的方式,助企纾困解难。(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区法制办、新区建设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集中会诊”式执法机制。对工艺复杂、影响重大、环境风险等级高、涉及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统筹业务骨干力量,借力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开展“体检式”检查,集中把脉问诊,变监管执法为指导服务,保障企业健康稳步发展。(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区法制办、新区建设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协调联动

1.部门联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多部门执法融合,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快速高效的联合执法制度,畅通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线索移交机制,及时发现、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辐射监管等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区建设管理局、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行刑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等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深入开展重大案件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新区应急管理局、和县公安局南片联合派出所、和县检察院派驻郑蒲港新区检察室、新区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环境安全保障

1.提升应急能力。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升新区生态环境系统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水平。(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强化隐患排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治,重点围绕“一废一品一重”、核与辐射、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地块、涉环保项目“邻避”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3.加强企业培训。针对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企业,围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和重点环保设备设施隐患排查要点开展专项培训,大力宣传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践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的浓厚氛围。(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新区环委办定期通报各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推诿扯皮的,提请新区环委会开展约谈。

(二)统筹推进,强化技术支撑。对照重点任务负有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任务举措严格按照方案保质保量完成。要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设施、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支撑,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线索推送和信息共享,不断夯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基础。

(三)突出重点,落实以案促改。负有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度挖掘、总结提炼执法过程中的好做法,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发挥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的警示作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释法。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任务、标准和责任人四项清单,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推进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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