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调区,调整后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突破436.55公顷,四至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同意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变更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制造、家具制造。
三、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做好与铜陵市、枞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调区及变更主导产业等工作。
四、铜陵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调区工作的领导,督促开发区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用途管制和环境保护。要支持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深度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打造全方位、全产业链、全生产周期的绿色产业体系。
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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