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

2017-01-06 17:12

青政〔2016〕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现将《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主要内容

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包括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具体内容详见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凡取消、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三、加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修订及时调整完善。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调整,由行政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优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

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或限额管理规定,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附件:1.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

2.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目录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zs194425

文章

阅读量

正在选址的企业 我要对接

地方新政实时更新

助力企业查询政策信息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